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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收债公司之独资企业解散后债务谁来担

2023/8/19 20:07:16      点击:
根据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28条规定:“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,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,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,该责任消灭。”该5年属于除斥期间。

独资企业企业解散,但作为债权人一方的公司的债权并未消灭,因此属于债权人方的公司仍可以起诉。

根据该法第2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,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”